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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工资、工时、休息休假


  来自网络-  

  2019-01-18 10:07  


              劳动法律法规政策问答
工资、工时、休息休假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的情况计发,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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