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桐庐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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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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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如果有失去自理能力的病人或者老人,长期的护理费用会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今年,杭州市在医保改革方面出了一个大动作,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只在桐庐县实施,那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呢?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失能人员,也就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群体,根据试点方案,只要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参保长期护理保险。一旦参保人员因为年老、疾病或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以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杭州桐庐县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叶卫星说,在待遇方面,他们设计了三种模式。医疗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还有一种是居家护理。每种保障方式待遇标准不一样,医疗机构护理每天定额补助是40元(每床每天)。养老机构护理定额补助是30元(每床每天)。居家护理每个月定额补助是540元。
以桐庐县社会福利院的重度失能老人为例,他们在这里的护理费用每个月要3500块,一旦他们参保,就可以享受一个月900块钱的补助,缓解了四分之一的费用压力,而个人每年要缴纳的保险基金非常少,只要30元。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在桐庐已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最快七月份,待遇有望落地。
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桐庐县的重度失能人员在2000人左右,他们正是试点初期,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群体。目前,这项政策还在不断细节完善中,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人群有望扩大到所有的失能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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