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将城乡统一 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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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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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将城乡统一 国务院决定未来两年新增义务教育经费150多亿,“两免一补”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后年新增财政投入15 0多亿元,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明年春学期开始,国家将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将统一“两免一补”。 专家指出,当前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存在较大差距,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将往前迈出一步,让农村的孩子逐渐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权利。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被认为是深化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迈出的新步伐。 2005年底,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此后,城市也逐渐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但城乡差距较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当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以县乡财政为主,因此一地的教育经费与当地财政密切相关,这就导致不同地区、城乡、校际之间在义务教育投入上的差距拉大,公民均等的受教育权没有得到足够保障。差距有多大?熊丙奇表示,如果把中国最发达地区的学校和最不发达地区的学校做比较,差距可能达到几十倍。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南都记者指出,过去较长时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定额都低于城市,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想实现一个目标,就是让农村的孩子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权利。 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会议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会议还决定,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这是否意味着以后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将全国统一?储朝晖指出,如果今后完全由中央财政出钱,可以实现全国统一,如果还是由各地财政出钱的话,可能性就不大,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等均也有差别,因此从目前看,国家统一基准定额后,各省还将制定具体政策,实现某一个省、某一个市或某一个区范围内的统一。 熊丙奇认为,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或意味着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上,将加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和省级财政统筹,具有很大意义。因为原有的县乡财政保障模式已经不适应教育均等化的要求,此次明确城乡统一,显然要打破以前的做法,随着政策整合,让农村和城市的学校在基本公共投入上趋于一致。值得关注的是,此前一些地方的民办学校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这次明确把民办学校纳入,体现教育公平的观念。 “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此次“城乡统一”政策颇受关注的一点是,明确要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熊丙奇指出,这是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制度,当前这部分费用以流入地保障为主,这就意味着流入的学生越多,地方财政负担越大,影响当地的积极性,现在要求统一城乡标准,实现经费随学籍走,“人走钱走,随人流动”,一方面明确随迁子女也可享受“两免一补”,另一方面可能调整支出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当学生从A地流动到B地后,经费也将拨付到B地,从而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上解决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矛盾,在更大程度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 储朝晖认为,这项制度主要解决流动学生就学过程中的障碍,但会有一定范围,如果财政经费来自中央,实现跨省流动携带就没问题,但如果是由地方财政出钱,跨省流动就会存在一些障碍,即使城乡生均经费一样,各地教育基础、条件等仍会存在差别,如何过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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