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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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旅游岛商报 |
2012-02-11 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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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爬塔吊、上访、罢工……为讨回欠薪,民工的维权方式不断翻新,却难以抹去他们心中沉重的悲伤。昨日,省政协委员纷纷为“讨薪难”支招。
民工维权的希望在政府 省政协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晖认为,造成农民工讨薪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的法律中只有企业可以申请破产,而没有自然人破产的制度。如果农民工讨薪的对象是自然人,而这个人不讲诚信,卷款逃跑,那么农民工就很难讨到所欠的薪水。二是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很混乱,企业与企业之间拖欠及挤占资金现象很严重,这无疑会影响到员工的工资收入。 廖晖认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最关键是让讨薪难的问题在法制环境中得以解决,国家应该设立自然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对不诚信的企业在司法范畴内进行严惩,如通过法院进行司法拘留等。目前有不少地区已经设立了自然人破产法,海南可以利用自身的地方立法权,设立自然人破产法的地方法规,设立欠债老赖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个人禁止高消费。 设立专门流动法庭 代红委员认为,目前,我省还缺乏社会低层次人员的投诉(诉求)平台,建议在县(区)一级人民法院设立小型、流动的专门法庭,快捷、简易处理农民工讨薪问题。这样的法庭可以不按常规的诉讼程序进行立案、开庭,如欠薪者卷款逃走,可以缺席宣判,直接封楼拍卖。 孙薇委员表示,政府可效仿交通肇事中的救济机制,设有农民工讨薪救济机制,如果出现了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 省政协委员、海南大学社会学家詹长智教授认为,目前仍普遍存在的工程结束才结算农民工工资的规则是对工程方的“放纵”,是对农民工的极大不公。他指出,应把农民工当成工人来对待,做到按月发工资。“政府要提供给农民工保护自身的力量,例如可规定如果发生欠薪事件,欠薪方除了要支付薪水外,还要支付农民工为讨薪所付出的各种成本。而如果欠薪方仍拒绝支付,除了罚款之外,可以强硬地吊销其营业执照。”詹教授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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