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两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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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 |
2010-12-25 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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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谢兴吾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谢兴吾)今天上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保障“两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会议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和信访维稳等机构要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回乡过节。对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其工资保障金账户有资金的,应及时动用工资保障金进行支付;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清偿拖欠工资制度的作用,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同时要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国家相关工资规定的企业进行曝光、查处。 另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目前共设有137个劳动监察机构,农民工朋友如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无法解决,可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两节”期间,各地人社部门将继续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 作者:秦慧英 谢兴吾 (本文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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