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小伙骑车上班撞伤老太 因赔不起3万元,服敌敌畏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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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 |
2010-09-16 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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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的廖珍平仍带着一脸的稚气 廖珍平是在骑电动车撞伤老太太后,服敌敌畏自杀的。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亲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因此起诉老太的5名亲属,索赔76万余元。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并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9月14日上午9时,此案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小伙骑车上班撞伤老太 死者廖珍平是四川人,18岁的他生前在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和父母住在丰台区郭公庄村。 去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出门没几分钟,他就给母亲打电话说:“妈,我撞人了。”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岁的王老太。 得知儿子撞人,廖珍平的母亲但启英骑车到了现场,当时,伤者已被救护车拉走。但启英说,交警让她去医院看看伤者,她说身上没钱,就回家了。廖珍平则和伤者亲属一起去了交警队。最终,廖珍平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据但启英说,当天中午11时许,廖珍平带着几名伤者的亲属回家。儿子哭着说:“妈,你给我3万元钱。”但启英回答说:“哪有3万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随后,儿子带着伤者亲属去向老乡借钱,钱没借到,儿子被对方开车带走。 廖家房东的儿子说,当天他听到廖珍平的母亲大声说,“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并称自己看见廖珍平哭,他妈给了他一嘴巴。 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没回家,家人报警称廖珍平被王家人绑架。 随后,警方将此事定性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 遗言称“无钱以命还债” 去年10月初,在廖珍平一直“失踪”的情况下,廖珍平的父母和王家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王家人7900元,对方返还了廖珍平写下的3万元欠条。 在廖珍平失踪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启英夫妇,他们的儿子躺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侧附近的桥洞内,尸体已高度腐烂。他的口袋里留有几份遗书,已被尸水浸透。 记者看到,廖珍平8份遗书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别是留给其父母、兄长等亲人以及警察的。在给父母的遗书中,他说:“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他说自己是自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在廖珍平给哥哥的遗书中,除了让哥哥帮他照顾爸妈外,还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委托哥哥,去一所大学的餐厅找那位女孩,并转告那女孩“我太自私了,但我没错”。 经警方调查,廖珍平的身体未见明显伤痕,系服敌敌畏自杀,不属于刑事案件。 ■ 遗言摘录 1 今日起,我与父母断绝关系,与亲戚朋友断绝一切关系,无须(需)人证。 2 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欠的钱。我在次(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尝(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尝(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3 爸妈,对不起,我没钱还他们,只能用生命来还了。我给警察留言了,如果他们(指王家人)告你们,你去找警察要遗言。我好无能啊,我有好多话想和你们说,可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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