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能享有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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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
2010-04-11 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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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市近期将出台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强制建设单位为农民工参保。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使养老保险跨省流动成为可能,为推动农民工参保工作创造了条件。目前,沈阳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拟强制性规定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07%统一计提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用于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从而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都能享有社会保险。(记者郭宏颖)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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